转发系部综合办4月7日通知:
各系(部):
2017年应(往)届生公共基础课清考安排在4月15日-4月16日进行。清考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4。考前辅导具体安排见附件5。请各系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辅导及考试。
请通知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1.公共基础课毕业清考分校区举行,航海系应(往)届生安排在思明校区考试,工商系、信息系、机电系、生物系应(往)届生安排在翔安校区考试。
2.不在清考名单之列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否则清考成绩无效。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按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身份证丢失的考生必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之一代替身份证:
(1)临时身份证;
(2)考生所在系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
注意:来不及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学生必须向系里提出申请,由所在系出具身份证明材料,材料中必须注明该生所在班级、学号、身份证号以及申请身份证明材料的理由,并附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系部公章必须盖在照片上,否则证明材料无效,学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4.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考试违纪行为的发生,如有考试违纪者,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思明校区2017年应(往)届生公共基础课毕业清考安排表
附件2:思明校区2017年应(往)届生公共基础课毕业清考名单
附件3:翔安校区2017年应(往)届生公共基础课毕业清考安排表
附件4:翔安校区2017年应(往)届生公共基础课毕业清考名单
附件5:2017年应(往)届生公共基础课毕业清考辅导安排表
教务处
201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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