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1.5月20日教务处向各系下发《 系2017届毕业审核表》,具体见附件1;向财务处、学生处、图书馆下发《2017届毕业生 部门审核意见表》,具体见附件2。
2.5月25日前各系收集相关证书(包括计算机一/二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证书复印件存各系备查。
3.5月25日前财务处、学生处、图书馆将《2017届毕业生 部门审核意见表》加盖部门章后交教务处(电子表格一同上交)。教务处汇总欠费、欠书、处分名单后转发各系。
4.5月27日前各系统计学生论文答辩成绩。
5.5月30日前待毕业成绩全部录入完成后,教务处协助各系进行学分审核。
6.6月1日前各系将《 系2017届毕业审核表》加盖系章后报教务处(电子表格一同上报)。
7.教务处制作毕(结)业证书。
二、几点说明
1. 特别提醒事项:请辅导员务必通知学生及时缴费,否则会导致成绩不完整,给毕业审核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毕业生学分要求。必修课全部合格;公共选修课取得相应学分。(具体见2014版学生手册)
3.抵免学分。所有课程所欠学分都可用职业资格证书抵免,即第2本本专业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抵免6学分,第3本本专业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抵免4学分,即取得3本职业资格证书一共最高可以抵免10学分。各专业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种类见2014版各专业培养方案,不在培养方案内的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抵消学分的须由所在系主任和教务处处长同时签字确认方可抵免学分。
4.奖励学分。奖励学分仅限公共选修课,奖励类型有二种:(1)非计算机专业通过计算机二级、计算机专业通过计算机三级、非英语专业通过公共英语三级或大学英语四级、英语专业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的均奖励公共选修课4学分;(2)学生获得市级以上竞赛的视情况奖励1-7学分。内容详见2014版学生手册93-96页《学分制管理规定》。
附件:1.《 系2017届毕业审核表》
2.《2017届毕业生 部门审核意见表》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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